1 總則
1.1 目的:為了提高北京安防工程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能力,為了配合行業協會搞好資質評定試點工作,為了規范北京安防工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保持工作,制定本基本規定。 1.2 范圍:適用于北京地區所有安防工程企業。 1.3 依據:《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2004)和《質量管理體系標準》(GB/T19001-2000)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管理規定、技術文件、產品管理文件等。 2 質量管理總要求和管理職責 2.1 安防工程企業須建立和保持符合自身特點的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性。最高管理者應參與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并保持和推動體系的持續改進,制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落實管理職責,提高安防工程質量,穩定地提供滿足建設單位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安防系統和維修維護等服務,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2 管理者代表的要求:安防工程企業須指定最高管理層中的一員為質量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除應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外,還應具有相關的安防行業知識,并經過相關部門培訓合格。 2.3 實行企業法人或最高管理者責任制。企業法人或最高管理者對工程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設計施工、維修保養、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 2.4 保密性原則 安防工程企業應遵守國家有關保密和安全等法律法規,應對參與安防設計、施工的人員進行保密性教育,并做出承諾:對建設單位有關安防系統的資料和數據進行保密。 3 文件控制 3.1 安全防范行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安防工程企業須收集、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技術文件、產品管理文件,還應該保留下述文件和材料: 1、 招標文件、設計任務書或建設單位需求文件; 2、 現場勘察記錄; 3、 設計方案和設計圖紙; 4、 工程合同和設備清單; 5、 施工組織方案和路由圖; 6、 更改審核單和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 7、 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記錄; 8、 設備及系統自測記錄; 9、 相關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工程項目變更單等! 10、 安防工程企業內部檢驗大綱; 11、 試運行記錄、試運行報告及初驗報告; 12、 竣工圖紙; 13、 主管部門檢驗、驗收文件; 14、 系統的產品說明書、操作手冊和維護手冊; 4 資源管理 4.1 安防工程企業的資源管理可參見《資源管理表》(見附表1)。 4.2 申報安防工程資質的北京安防工程企業須建立和保持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 4.3 年度審核、監督、復查:資質評定工作實行年度審核、監督、復查制度,持證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按管理規定要求向北京安防行業協會申請年檢。 5 工程策劃和工程合同 5.1 安防工程企業須以建設單位為關注焦點,以增強建設單位滿意度為目的,但是在建設單位的要求與國家適用的法律法規、相關管理規定等方面出現不一致時,安防工程企業須努力說服建設單位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有利于社會治安控制、人民安居樂業以及國家安全的產品和工程。 5.2 確定和溝通 在進行工程策劃時,企業應與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必要時和有關專家)進行溝通,對需求進行分析和確定,并將工程實現過程中的重要更改信息記錄在案,填寫《更改審核單》(見附表2)。 5.3 工程監理 安防行業的目的是維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安全,責任重大,安防工程企業須配合建設單位的工程監理工作,提高安防工程質量。 5.4 評估資金風險、成本風險、環境風險以后,根據公平、公正、合法等原則簽訂合同。 6 工程設計與開發 6.1 設計與開發原則:安全防范工程的設計與開發應遵循下列原則: 1、 系統的防護級別與被防護對象的風險等級相適應。 2、 技防、物防、人防相結合,探測、延遲、反應相協調。 3、 滿足防護的縱深性、均衡性、抗易損性要求。 4、 滿足系統的安全性、電磁兼容性要求。 5、 滿足系統的可靠性、維修性與維護保障性要求。 6、 滿足系統的先進性、兼容性、可擴展性要求。 7、 滿足系統的經濟性、適用性要求。 6.2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劃分按照《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27執行,設計按GB50348-2004中第4.2節的規定執行。 6.3 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劃分按照《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執行,設計按GB50348-2004中第4.3節的規定執行。 6.4 重要物資儲存庫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按照GB50348-2004執行,其中4.4.6、4.4.7、4.4.28為強制性條款,必須嚴格執行。 6.5 民用機場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按照GB50348-2004執行,其中4.5.6、4.5.7、4.5.8、4.5.9、4.5.13、4.5.14、4.5.19、4.5.20、4.5.21、4.5.28、4.5.31(1)為強制性條款,必須嚴格執行。 6.6 鐵路車站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按照GB50348-2004執行,其中4.6.6、4.6.7、4.6.9、4.6.10、4.6.11、4.6.13、4.6.15、4.6.18、4.6.20、4.6.23、4.6.25、4.6.27為強制性條款,必須嚴格執行。 6.7 普通風險對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設計如A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設計,B住宅小區安全防范工程設計等等按照GB50348-2004執行,其中5.2.8(4)(5)、5.2.13(3)、5.2.18(3)為強制性條款,必須嚴格執行。 6.8 其他安防工程項目的設計與開發原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6.9 設計評審、開發驗證、更改確認 安防工程企業應對設計進行控制,在適當階段對設計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評審、驗證和確認的形式由企業根據自身的規模、特點決定。企業應對采用的新技術進行驗證,并保留試驗和驗證記錄。 6.10 工程中出現的設計變更,需填寫《更改審核單》(見附表2)。 6.11 主管部門有相關規定和建設單位有明確要求的設計方案必須經過安防專家委員會評審,報主管部門批準開工。 7 采購 7.1 安防工程企業采購前應了解安防產品的相關規定和3C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市場情況。 7.2 安防工程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設備清單進行采購。如果確需調整,須征得建設單位的書面同意并保留記錄,以便備查和追溯。 7.3 安全防范系統中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并經檢驗或認證合格。 7.4 采購設備必須按照安防工程企業自定的內部檢驗大綱進行驗收。 8 工程施工及質量控制 8.1 安防工程企業內部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全面技術交底,重要內容是路由特點、設備特點、關鍵技術環節及重點部位等,要求有參加技術交底的人員必須簽字確認;對外要有合同或協議。 8.2 須制定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表和人員配備表,一定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既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又沒有造成浪費。重要施工事項要在施工日志中有明確記錄。 8.3 安全和環境問題:建立安全責任制,防止噪音污染和擾民,保護好施工現場環境,做到文明施工。 8.4 必須嚴格執行GB50348-2004 6.3.1強制性條款,即工程施工應按正式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若確需局部調整和變更的,須填寫“更改審核單”(見附表2),或監理單位提供的更改單,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8.5 必須嚴格執行GB50348-2004 6.3.2強制性條款,施工中應做好隱蔽工程的隨工驗收。管線敷設時,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會同設計、施工單位對管線敷設質量進行隨工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見附表3)或監理單位提供的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 8.6 必須按合同技術文件和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設備、材料和軟件進行進場驗收,應有書面記錄和參加人員簽字。 8.7 安全防范系統的管線敷設應按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相關內容執行,并保留記錄。 8.8 對設備和系統進行自檢,保留自檢測試記錄。 9 工程檢驗和驗收 9.1 安防系統調試開通后必須試運行一個月,并填寫《系統試運行記錄表》(見附表4)。 9.2 所有安防工程竣工后必須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后出具初驗報告,主要內容有:系統試運行概述;對照設計任務書要求,對系統功能、效果進行檢查的主觀評價;對照正式設計文件對安裝設備的數量、型號進行核對的結果;對隱蔽工程隨工驗收單的復核結果等。 9.3 主管部門明確規定必須經過法定機構進行驗收的工程及建設單位要求法定機構進行驗收的工程,安防工程企業必須配合建設單位進行相關驗收,如果出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保證驗收合格。 9.4 安全防范工程的檢驗應由法定檢驗機構實施。 9.5 對系統中主要設備的檢驗,應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法進行抽樣;抽樣率不應低于20%且不應少于3臺;設備少于3臺時應100%檢驗。 10 維修維護服務 10.1 安防系統和設備的基本組成是網絡技術設備和電子元器件,出現故障是不可避免的,及時進行維修維護服務,保證系統正常運行是必須的。 10.2 維修系統設備必須堅持及時原則、系統功能不可中斷原則以及徹底解決原則,須提供常見故障維修手冊。 10.3 堅持定期維護原則和合同維護原則,須提供日常維護手冊。 1、應該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長假前和遇到沙塵暴后對所有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2、中心值班員須查看系統事件記錄,進行系統檢查、病毒檢查和磁盤空間檢查,以保證系統在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夠及時保持記錄; 3、系統有報警部分的,報警試驗每天進行一次,以確認報警控制器及通訊線路工作是否正常;特殊情況發生時,應立即進行測試。 11 應急預防措施 11.1 根據安防系統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等特點,安防工程企業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使系統主要使用人員能獨立操作。培訓內容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提供系統和相關設備說明書、操作手冊等技術資料。 11.2 安防工程企業應協助建設單位制定緊急情況時的應急預案,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演練。 11.3 提出合理化建議,爭取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支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綜合防范手段,以“人民生命財產高于一切,首都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出發點,努力實現維護社會穩定、保證人民安居樂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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