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節 設計原則本設計主要參照以下標準進行: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T16-9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9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JI 16-98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50166-98 《廣播電視工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YJ33-88
第二節 系統特點
背景音樂系統采用了TOA專為公共廣播系統而設計的大廈管理及功率放大系統。該系統的各個構成單元以及各種安裝件均采用模塊化結構,可根據業主的要求靈活地進行組合,將來系統擴展較為方便。第三節 方案說明本系統設計包含日常廣播和緊急廣播兩個系統功能。日常廣播和緊急廣播二個系統在功能上互相獨立,在設備上有機結合。根據消防規范要求,緊急廣播系統具有最高控制權。
1 日常廣播日常廣播包括教學內容廣播及平時校園新聞廣播兩部分功能;教學廣播,可針對不同樓層進行教學廣播或緊急通知;校園廣播,可在課余時間為各樓層播放背景音樂或新聞。
2 節目源用于服務性廣播。雙卡磁帶放音機:用于播放經過編輯特定節目;激光唱機:用于播放高品質音樂節目; AM/FM收音:用于收聽當地電臺廣播。本系統配備上述設備各一套
3 揚聲器設置考慮到綜合樓內教室較多的因素,因此在教室內設置10W的小型壁掛式音箱,走廊和辦公室設置3W吸頂揚聲器,地下層和劇場采用3W壁掛聲器。
4 控制系統帶優先混音前置放大器,用于校園廣播節目源選擇和信號適配。對節目源設有獨立的音量調節裝置,以取得不同節目源的輸出電平均衡,達到節目切換時音量平滑。校園廣播的節目總音量可控,方便控制將適宜的音量送至所需樓層。
5 功率輸出校園廣播和教學廣播,各所需播放的樓層除話筒語音外不需很大的音量, 輸出功率滿足全域揚聲器總量,并在每個吸頂揚聲器上的最大輸出設計功率不大于3W,保證了語音的足夠清晰和響度。播放緊急廣播時,為了保證有足夠的響度和清晰度,設計在每個吸頂的最大輸出設計功率為6W,壁掛揚聲器的最大輸出設計功率也為6W。
6 區域分配根據規范,區域分配應首先滿足火災事故廣播的區域劃分要求。根據設計要求,本系統劃分成18個廣播區域。話筒語音可自由選擇對各回路,或單獨、或編組、或全呼進行廣播。
7 緊急廣播
廣播系統須具有緊急廣播功能,它是火災或其他災難的報警、疏散、指揮的必要設備措施。本系統控制設備與消防設備共置一室。廣播采用數字技術控制,預置火災報警的語音合成,顯示操作提示,徹底消除人工廣播報警可能帶來的指揮不當或不及時引起的失誤或慌亂。緊急廣播控制具有與樓層相對應的火災報警聯動控制端口,與火災報警設備的區域報警輸出聯動,自動進行起動、分兩個階段的警報廣播動作,第一階段為預報警,第二階段為正式報警、并帶有警報解除廣播動作,構成完整、規范的自動火災緊急廣播控制系統功能。內置的語音合成器進行音聲警報廣播和警報解除廣播。備有附屬的手持話筒和操作鍵盤,可手動啟動緊急廣播、由人工進行疏散指揮。緊急廣播操作優先于其它任何音源(包括廣播員的區域尋呼話筒),可對所需廣播樓層按規定的區域廣播,也可以進行全呼操作,對整個綜合樓同時進行緊急廣播。緊急廣播在啟動時,對于非緊急區域不影響正常廣播,避免引起恐慌和混亂。為保證緊急廣播的啟動,不受設置在某些層面的音量調節器的影響,即當本層音量控制器處于關閉狀態時,如對該區域進行緊急廣播,仍將以全音量進行廣播。
7.1緊急廣播方式
自動緊急廣播時,為避免誤報警戒,內含兩階段警報廣播動作、一種警報解除廣播動作。
(1)語音合成兩階段警報廣播內容: *報警聯動,發布緊急廣播:信號音+喚起注意信息(女聲)"現在×樓層的火災探測器 已動作,因在確認中,請注意下一個廣播。" 以上為1單位,重復2次。 *火災廣播信號音+逃生引導信息(男聲)"火災!火災!樓層發生火災,請鎮定地前往避難所避難"+持續音。
(2)語音合成警報解除廣播內容:信號音+更正信息(女聲)"先前火災探測器之動作,經確認結果,無異常狀況,請放心。" 手動啟動的緊急廣播則省略語音合成廣播,由廣播員通過話筒自行 廣播。
7.2功率輸出
輸出功率達到滿足整個綜合樓的最大要求,同時滿足全域的全音量需要。根據消防規范,每個吸頂揚聲器在緊急廣播時的輸出設計功率不小于6W,傳輸電壓采用100V。
7.3區域分配
根據我國現行的消防規范中對火災事故廣播的用戶分路要求,用戶分路滿足如下要求:
1)2層及2層以上樓層發生火災,接通火災層及其相鄰上、下層。
2)首層發生火災,接通本層、2層及地下各層。
3)地下層發生火災,接通地下各層及首層,若首層 與2層有大的共享空間,同時包括2層。 |